各研究生:
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和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一)科研成果产出时间
2020年1月至6月。
(二)作者要求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三)科研成果范围
1.公开发表的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收录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国内核心期刊参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7年版)(附件1)和浙大国内学术期刊目录(附件2)(两者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2.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
3.艺术类专业研究生在权威期刊或报纸公开发表的作品。
(四)申报、审核程序
1.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研究机构)提出申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并将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的复印件(或电子材料)交学院(研究机构)审核,电子稿姓名命名发送邮箱sjkyb@zjnu.edu.cn。
2.各学院(研究机构)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日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处理。
3.2020年6月28日之前,各学院(研究机构)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果证明材料(含纸质和电子证明材料,纸质材料请按汇总表中“学生姓名”先后顺序排列)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格式见附件6)、纸质稿(须经分管领导签章)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相关电子材料请发研究生院(主题标注:**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
4.研究生院将对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复核。其中,对于符合《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附件3),且在2020年1月至6月发表的科研成果予以奖励。期刊(著作)定级参照:《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附件4,2014年版)和《浙江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附件5,2020年版),按就高原则确定期刊级别(按《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20〕1号文件要求)。
二、研究生成果申报注意事项
1.研究生成果申报须以论文正式发表或取得获奖证书、授权证书为前提,论文录用证明、未取得证书的申报不予受理(因证书延迟发放导致上学期未奖励的,可在本学期补报)。
2.申报研究生须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成果登记”中填报科研成果(进系统确有困难,可下载《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6,填好后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获奖、授权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返校研究生可提供电子证明材料),SCI、SSC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除提供论文复印件外还必须开具正式的收录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一定要有,可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免费办理,未返校研究生请他人代为办理)。请如实申报科研成果,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错报。
3.申报研究生必须在纸质证明材料封面上注明本人姓名,其它页如有本人或导师姓名、作品名称出现,须用红笔划出。未返校研究生在提供电子证明材料的同时,需用相关编辑软件在电子材料上做好标注(同样按以上要求用红色线划出或写明)。如果论文以英文发表或被SCI、SSCI等收录,则须在论文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上的英文姓名下注明本人及导师的中文姓名(电子材料同此操作)。
4.发表刊物的名称必须确保准确完整,英文期刊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且必须填写期刊的国际刊号(即ISSN),如ISSN:1008-3855。如因期刊名称或国际刊号有误导致不能查询分区的,将一律按Ⅳ区处理。
5.SCI分区填写要求:按“大类”分区,如有分区而非Top,则为:“SCI 1区”(范例),如是Top则为“SCI 1区Top”(请统一按范例格式填写)。
附件1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7年版).xls
附件2 浙大国内学术期刊目录.doc
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doc
附件4 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doc
附件5 浙江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doc
附件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