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东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194
各位同学:
依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和学院的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反馈,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十月份寝室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及通报,相应责任人依照规定扣德育分,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于2021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17:00止,如有异议请向生活权益部和学工办反馈,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将不再调整和更改。
联系人:杨东 邮箱:359045735@qq.com
十月校检院检不达标寝室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