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决定开展2021年“民建·苹果树”研究生助学金评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在籍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研究生。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共计1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经济困难。
4.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读研期间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一定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正式公开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3)出版D类及以上学术著作;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6)取得其他经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成果。
学科竞赛获奖排名不分先后;其他成果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科研成果认定级别以《浙江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修订)》(浙师科研字〔2021〕16号)、《浙江师范大学著作定级评审办法》(浙师科研字〔2020〕2号)、《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浙师科研字〔2020〕7号)规定为准。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稿于12月29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shujiyanhui@163.com,同时于12月30日当天上午12点前将附件1《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稿以及“成果及荣誉”的佐证材料纸质稿排序好后由个人上交至研会办公室。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结果公示3天。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3天。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应助学金。
六、具体要求
1.学院(研究机构)评优评奖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
2.2021届获得金宇助学金资助过的研究生,如有考取博士的,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由学生本人提供继续攻读博士的材料,评选程序和材料上报要求同上。
附件1: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xlsx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