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要求,为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课题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
二、项目数额
共20个名额,其中文科12个,理科8个(我院4个名额)。
三、经费资助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经费卡均以研究生导师的名义设立,主要用于研究生开展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由导师负责经费审核。
四、申报主题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
2.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五、立项要求
1.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且距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三年制在读研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研一专业学位新生符合报名资格);
2.研究生导师应当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于毕业前办理项目结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六、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即日起至10月15日)
申报者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3),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汇总,邮箱sjkyb@zjnu.edu.cn。
2.学院提交(10月16日前)
各学院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至行政北楼43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814043@qq.com。
3.组织评审(10月23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立项结果,由科研院统一进行公示。
4.项目上报
根据科研院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研究生院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579-82283869。
附加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省一般科研项目的结题要求.docx